顾铎的第一个任务是杀人。
武器限定用刀,杀的是一个不知道什么官的不知道什么侄子,杀完后还须得撂在京城第一戏园子的门口,叫他出去听曲儿的叔看一眼,凑个物归原主。
这大侄子昨夜宿在青楼里头,顾铎在门口蹲了半宿瞧见人,跟到一条僻静的小路上,统共只用了一刀,干得非常利索。
师父说:“他成型了。”
瑞王笑了笑。
顾铎一向很能欣赏这位“王爷主子”的美色,且如同欣赏什么名贵的器具,在心里还有品鉴。他觉着瑞王的好看和一般人不同,别的人往往笑起来更添风采,瑞王则是生气发火难得冷脸,才愈发显出这张脸的韵味。
大概是物以稀为贵,瑞王成天笑得像只狐狸,眼下就笑眯眯地对他说:“我有个弟弟。”
顾铎一听他的腔调,嫌他捏着嗓子说话,立刻欣赏不来了,浑身都要起鸡皮疙瘩,立即撇清关系:“哦,我没有。”
瑞王:“……”
瑞王:“我要你去做他的侍卫。”
顾铎作为一把剑,自认跟谁都是一样,毫不犹豫地答应:“行。”
三年说长不长,但足以改变很多的事情。
比如皇帝会接受自己有个莫名跑出来的孙子,还越看越顺眼。
比如曾经兵权赫赫的王爷会解甲归田,如今已然门前冷落。
瑞王想一出是一出,顾铎点完头,当即就带他去送人,活像瑞王府要养不起他了。
这时间恰是饭点,整个贤王府里散发着红烧排骨的香气,顾铎没出息地吞着口水,站在瑞王身后,悄悄打量着一切,且十分满意——
贤王本人颇能够“取精去糙”,既有着瑞王那张像模像样的脸,又像个正经人似的;贤王府的地形易守难攻,建造讲究,在这当侍卫,也便于偷懒。
唯一的美中不足,是贤王殿下可能有点“矫枉过正”,美则美矣,有失亲近,看谁都像别人欠他八百吊银子,凶得要了命。
“虞知鸿”这个名字不好记,顾铎四舍五入在心里给他取绰号:“小红怎么像要吃了我一样?我是一把剑,又不是红烧肉。真是好奇怪的一个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