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莎...爱莎...”
声🄔☽音越来越近,很快她的视🖚线里就出现了三个人的身影。
走在前面的,是两个少年。
看年纪,应该也就十五六岁的年纪,当先少年身材雄🟢壮,🛶♎身穿粗布衣衫,肩膀🜦上挎着一副弓箭,板寸下那张国字脸很是明显。
在他旁边,则是一个斯文瘦弱的少😐🀢⚉年,身上衣服虽然也不过是粗布衣衫,但却洗的格外干净,手上提着一把小提琴,很明显来找人之前应该在🞄进行小提琴的演奏,而来的匆忙,居然连小提琴都带来了。
而走在最后的家伙则是一个腰挎长剑,嘴里叼着🈹🃏长草,流里流气🖦🔷🅓的家伙。
前面两人,在爱莎的记忆碎片里曾经出现过,🏌😪🄋一个是给城里皮匠铺送动物皮毛的猎户家的儿子,另一个则是她家邻居,那个吟游诗人的儿子。
至于最后那个,不用想也知道,应该是那恶少的狗腿子,至于🞈💍跟来的目的,无非就是确定一下自🏷🞪🖿己的死活罢了。
“喂,我说你们两个到底🚒还要找多久?这都走出来二十多里地了吧,那女人应🜦该早死了,走走走,回去了。”
还没走到她所在的这片河岸,就听那狗腿很不耐烦的开👂🆁口了。
“要回去你自己回去,没有找到爱莎之前,我是不会回去🛶♎的。”
这次开口的是那魁梧少🖚年,他的声音低沉,明显压抑🟢着怒火。🞈💍
“呵哼,还是个情种?这都找了多久了,就算找到了也👂🆁不过一具尸体而💉🐀☜已,🁕难不成你还想玩弄一下,没想到你长得壮实,却喜欢这口。”
狗腿邪笑着,话语里满是不屑。
“混蛋,你说什么。”
狗腿的话如同热油泼在了少年那本就没有熄灭的怒火之上,让他的愤怒瞬间冲昏理智,反手就💿摘下背后的弓箭抬手就要射死这个逼死他朋友的混蛋。
只是他的身体很快被那斯🚒文少年抱住,嘴🔣里更是大声道:“乔恩,别冲动,你杀了他,你全家都会死,不🜀⚭值得。”
“卡特,放开我,放开我......”
“乔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