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我不是说他有什么📵🟌📵🟌不好的地方。他只是思想上有些古怪而已。他总是在孜孜🅀不倦地研究一些科学。据我所知,他倒是个很正派的人。”
“不是,我一点也摸不清他在钻研些什么。我相信他精于解剖学,也是个第一流的药剂师🟥🟑🜠。但是,据我了解,他从来没有系统地学过医学。他所研究的东西非常杂乱,不成系统,而且也很支离破碎,但是他却积累了不少稀奇古怪的知识,足以让他的教授都感到惊讶。”
小斯坦🙢🌃🟥弗对夏洛克?福尔📵🟌摩斯的两段介绍🛵不仅让华生提起了兴趣,也让布朗?泰勒提起了兴趣。
接下来是💼🗏小斯坦弗口中关于福尔摩斯的两件小事为了🄢了解植物碱的效果,把它给他🅀的朋友尝,以及为了证明人死之后的伤痕,用棍子抽打尸体!
这样两件小事,⛐🙣更是让布朗对本书主角福尔摩📽斯的兴趣又浓了一分。
终于,随着故事的进展,福尔摩斯登场了,一句🁊话🜍🀷语出惊人👷🍛🈱“我看得出来,您到过阿富汗。”
书里的华生惊奇,正在看书的布朗也惊奇!
只可惜,福尔摩斯没有解释。
再看下去,不一会儿后,他便看到福尔摩斯在解释完他新发现的🜹一种检验血迹的药剂后,做了一个动作
“他说话的时候,两眼显得炯炯有🕨🌇☪神。他把一只手按在胸前,鞠了一躬,好像是在对许多想象之中正在鼓掌的观众致谢似的🂋。”
这样一个动作,配合上他口中的“夏洛克?福📽尔摩斯检验法”……
顿时。布朗在心里对他的认识从“狂热科学爱好🁊🁊者”转变为了“偏执狂”,而且还是一个自负甚至有些狂🏞🛊🚪妄的“偏执狂”!但同时,他也有些喜欢上了这个角色。
福尔摩斯是个充满魅力的角色。
他古怪的日常行为。
他仿佛两个极端一般的知识储备。
他把大脑与🜑知识之间的关系比作🞉💐🐽阁楼与家具之间的关系。
他神奇的演绎法让他仿佛无所不知!
终于,案子来了劳瑞斯顿花园街凶杀案!
而此时,布朗早已在不知不觉间完全沉浸到了《🁊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世界中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