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答应了童伟的请求,但对于这样一位中青年人才的执意离去,李院长从内心既感到遗憾,又很无奈,面对胡副院长的问题,要不是出于礼貌,他甚至懒得回答。
尽管看出了一把手心情不佳,胡副院长还是想知道结果,“李院长,难道你把他放走了?”
“要不怎么办?童伟已经铁了心要走,如果卡着不放,他就自动辞职,反正留不住,走就走吧。”老李一副怅然若失的样子。
“同意他调走,就得把单位以前给他交的五险一金让他带走,还有单位分给他那套房子,是不是应该收回来?如果他自动辞职,就什么都不能带走,对于他这样的人,就应该让他受到损失,这是原则问题!”胡副院长气愤地说。
“胡院长,咱们都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人,何必把事情搞得那么僵?让双方都颜面扫地。再说,童伟研发的项目跟昌达集团合作,每年为新材料研究院带来两三千万的经济收入,这几年全院的经济状况得以显著改善,完全得益于那个合作项目,所以,童伟对咱们新材料研究院是做过重要贡献的科研人员。既然他执意要走,那就随他去吧。”
“可是,咱们的原则还要不要坚持?对于童伟这件事,其他职工会怎么看?咱们得顾及全院职工的影响。”胡副院长似乎不同意一把手的做法。
“什么原则呀?不就是五险一金嘛,那其中还有从人家工资里扣缴的一部分,加上那套旧房子,一共值多少钱?这点钱跟他和昌达集团合作的蓄电池项目为新材料研究院创造的价值相比,值得一提吗?至于其他职工的看法,你问问他们谁的贡献能跟童伟相比?”
老李这番话实际上也堵住了胡副院长的嘴,他不好再说什么,只得顺着一把手的意思,“那就按正常调动给他办手续?”
“手续按正常渠道办,但我让他在走之前必须办妥两件事,一是推荐他的合适继任者,二是跟咱们技术处签署一份保证协议,这两件事你亲自过问一下。只有把这两件事办妥了,才能给他办调动手续。”李院长道。
“推荐继任者可以理解,跟技术处签保证协议,这是什么意思?”
“你知道童伟调去的是哪个单位吗?他要去昌达集团!不签保证协议怎么行?”
“啊---!他要去昌达集团?不正是跟新材料研究院合作那家企业吗?他去那里,对新材料研究院的利益会不会有影响?如果他把新材料研究院撇到一边,将来如何是好?”胡副院长突然紧张起来。
“他跟我口头保证,说他不会损害新材料研究院的利益,谁知道以后会不会发生变化,如果口头承诺不算数呢?所以,我要求他跟咱们技术处签署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保证今后不会侵害新材料研究院的利益。其实,签保证协议也是他先提出来的。”老李倒觉得事情并不可怕。
“李院长,我有点不明白,知道童伟要求去昌达集团工作,你为啥还不阻止他?”胡副院长觉得这件事跟新材料研究院的利益有关,他认为老李的做法不妥。
老李听出了这位副手的不满,仍然耐心解释道“如果卡着不放,童伟就会自动辞职,你让我怎么阻止?一旦他自动辞职去了昌达集团,到那时他做任何事情,咱们对他都没有约束力,我认为还不如痛快地放他走,跟他签署一份协议,从法律层面对他今后的行为进行约束,可以确保新材料研究院的利益不受
(本章未完,请翻页)
损害。”
这样的做法合情合理,胡副院长再也说不出什么,“好,等他把这两件事情办妥,我就给他办调动手续。”
“就这么定了吧,既然放他走,就让人家愉快地走,说不定今后还要见面呢。其实,咱们此前谈到单位分给他的那套旧房子,因为十多年前就参加了房改,那套房子早就是人家的私有财产,跟新材料研究院一点关系也没有了。”李院长补充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