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一切都发展的非常好,也压根儿没英国ZF什么事,但世界上哪有一帆风顺的事情。
1912年,由于资金不足,英-波(BP)石油公司无法建立自己的销售网络,只好把波斯石油低价卖给英荷壳牌公司维持生计,然而入不敷出,公司随时都可能破产。
这时候,他们想起了三年前,公司成立的时候,那份描述公司前景的计划书曾提及英国海军的石油需求,总裁格林韦认为这是惟一的救命稻草。
早在1898年,英国皇家海军就开始试验石油燃料,1902年成立了由海军上将约翰·费雪爵士担任领导的石油燃料委员会,研究舰艇使用燃油以及如何使石油供应完全由英国控制的问题。
尽管海军新造的56艘驱逐舰和74艘潜艇都采用燃油动力,然而,高层一直没有下决心把帝国军事重中之重的海军完全建立在石油基础上。
直到1911年,丘吉尔被任命为海军大臣,上任伊始,他就约见了英-波石油公司的董事长了解情况。
当时,国际石油业由三家大公司控制,美国的标准石油、英国公司占40%分额的英荷皇家壳牌石油公司,还有一家德国的公司,丘吉尔认为英-波石油公司虽然还不大,但完全是英资的,只要波斯的石油资源足够丰富,就应该向英波公司采购。
1913年,海军部的20万桶订单并没有让格林韦满意,他认为公司如果不能得到ZF更大的支持,生存都是问题,遑论发展?
格林韦也算是猜透了丘吉尔的心思,他放出风来,说壳牌有意收购英-波公司。
果然,海军部积极响应,迅速派出一支由一位海军上将和一位石油专家为首组成的调查组,奔赴波斯考察,三周以后,调查组报告英-波公司的开采和炼油都十分令人满意。
随即海军部和英-波公司签订了两份合同,一份是关于国有股股权和公司治理的合同,合同规定政府向英-波公司投入200万英镑资金,并占有多数股(51%),由ZF派出两位董事;
一份是ZF采购合同,海军在20年内采购4000万桶燃油。
合同必须通过议会下院多数票通过才能生效,尽管当时的媒体充斥了对这一合同的质疑,不过由于丘吉尔和外交大臣皆表示支持,英国议会下院以191票对67票通过了“英-波石油公司筹资法案”。
当然了,虽然ZF控股英-波石油公司,但是却并不干预公司的商业运营,在董事会层面的否决权也仅仅限于外交事务,这些事项都写在第一份合同里,并且一直得到履行。
然而60多年后,在1974年发生了一件事,生动地表现了这种ZF-企业的关系。
1973年10月,埃及总tong萨达特发动了对以se列的赎罪日战争,阿拉伯国家随即动用了“石油武器”,造成全世界石油供应的短缺。
英国恰好发生煤矿工人的大罢工,缺煤少油,严重的能源问题让当时的首相爱德华·希思伤透脑筋!
他约见了BP董事长德里克和壳牌公司的麦克法兹,要求他们不要削减对英石油供应,壳牌一口回绝,理由很简单,公司股份的60%是荷兰人的。
这也是60年前丘吉尔曾经担忧过的对石油的控制权问题,BP倒是由ZF控股,但是德里克的回答,同样让希思毫无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