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梦书苑>修真仙侠>文贼 > 第366章 判决
    “本庭宣判!南京电视台不顾被采访人的意愿与安全,枉顾交通安全法规,野蛮采访,造成原告人喻绮萝、赵砚两位受伤,并且,事故发生后,南京电视台不顾事实,反而捏造事实,传播谣言,对喻绮萝小姐和赵砚男士造成名誉损害,现,本庭判决南京电视台赔偿喻绮萝小姐人身伤害费5.8万元,精神、名誉损失费300万元,误工费400万元!赔偿赵砚男士人身伤害费8000元,名誉、精神损失费10万元,本判决立即生效!责令南京电视台三日内立即执行!本次宣判为一审判决,可上诉!”(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