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强的腕力!”
艾斯德斯试图挣脱,但男人的手就像是父亲用来束缚猎物的铁链,坚固无比。
无论怎么用力,她都不能抽出手臂。
她不是娇弱的小公主,牛犊大小的霜狼尸体,她扛着走一天一夜都不会喘气。
“这家伙难道是人形危险种吗?”
艾斯德斯回想起男人操纵树枝的画面。
人类怎么可能拥有这种能力?
说起来,她听父亲说过,有一种超级危险种,能变化成各种生物的模样,人们为它取名“格兰门斯”,意为“变化自如的妖精”。
它们的智商非常之高,最享受的,就是愚弄人类的快感。
格兰门斯有时会化作妙龄少女,勾引路过的雄性。
若是抵制不住诱惑,以为这种好事能轮到自己,那么格兰门斯就会缓缓褪下自己的衣物,在雄性也解开裤腰带的时候,变化出锋利的刀片,将某种器官割掉。
格兰门斯如果处于饱腹状态,那感情好,或许还能留下一命,反之,在它享受完愚弄的快感后,就会把蛊惑的人类吞噬成一幅骨架。
没有人见过格兰门斯的真身,但听说南方的帝国利用格兰门斯褪下的皮,制作出了某种能自在变化的道具。
“记好了,艾斯德斯,冰原上不会有白捡的猎物,如果你看到食物平白无故地出现在眼前,一定要慎重再慎重。”
艾斯德斯脑海里浮现出父亲那张认真的脸。
可以确定,对方大概率不是人类,姑且称他为“男人”吧。
男人拥有全面碾压自己的实力,无论是力量,还是那变化莫测的树枝,艾斯德斯都没有办法应对。
但是,她现在还活着。
没有被撕碎,也没有被树枝捆绑窒息。